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二○○四年十月九日在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元路17号开元大酒店二楼会议室召开。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左连生先生主持,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62%,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经全体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认真研究审议,严格按照大会表决办法,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以4250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的85%,750万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的15%,0万股弃权,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2、以4250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的85%,750万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的15%,0万股弃权,同意增补伍跃时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3、以4250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的85%,750万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的15%,0万股弃权,同意增补颜卫彬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4、以4250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的85%,750万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的15%,0万股弃权,同意增补赵广纪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5、以4250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的85%,750万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的15%,0万股弃权,同意增补王道忠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本次股东大会由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