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4年9月6日接公司第一大股东湖南省农业科学院(以下简称“省农科院”,持有隆平高科国有法人股26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24%)函,获悉省农科院所持有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12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0%)被司法冻结,已于2004年8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冻结手续。
    截止本公告日,省农科院所持有的隆平高科国有法人股共有1250万股被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11.90%。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