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湖南省农业科学院(以下简称湖南农科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26,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24%)全部转让给长沙新大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新公司)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司于2004年8月9日收到第一大股东湖南农科院的通知,湖南农科院已于2004年8月6日与新大新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湖南农科院将其持有的26,500,000股国有法人股全部转让给新大新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9.55元/股,转让总价款为253,075,000.00元。
    本次股权转让前,湖南农科院持有本公司25.24%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新大新公司将持有本公司26,500,000股,占总股本的25.24%,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湖南农科院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股权受让方简介:
    收购人名称:长沙新大新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湖南省长沙市
    注册资本:叁亿壹仟零捌拾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4301001000151,机构代码:27495761-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农副产品深加工,实业投资,医疗产业投资,服务业投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城市基础设施和服务配套公用设施的综合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产品和技术除外。(不含专营、专控及限制项目,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经营期限:自1996年9月20日开始,无明确期限
    税务登记证号码:地税湘字430102274957619、国税湘字430102274957619
    股东姓名或名称以及持股比例:伍跃时先生持股比例占49.99%、伍星星女士持股比例占25.74%、新疆伊力特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占16.09%、颜卫彬先生持股比例占4.97%、雷虹桥先生持股比例占3.21%(伍星星女士与伍跃时先生是姐弟关系)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本次转让协议涉及国有股权转让,须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同时,由于本次收购人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所以不必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但需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方可履行《股权转让协议》。
    特别提示:
    湖南农科院在2004年3月初拟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国有股权(不涉及实际控股权变更)给广东南海能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当时该转让事项尚未获得湖南省有关部门的审批同意,一切转让活动暂停,关于该事项本公司已于2004年3月4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法人股股东股权转让有关事宜的提示性公告》。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湖南农科院的通知,在湖南农科院与新大新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前,湖南农科院与广东南海能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终止了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权变更事项的进展情况,并遵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四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