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国有非流通股东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持有公司国有法人股12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0%)、郴州种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国有法人股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5%)、湖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国有法人股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5%)关于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法人股对价方案的请示已于2006年2月10日获得湖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文号:湘国资产权函〔2006〕29号)。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