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公司聘任高管发表以下意见:
    1、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周丹女士为公司人力资源总监。
    2、经审阅周丹女士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签字:孟国良    刘定华
    许 彪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