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5 年6 月30 日(星期四)上午9:30;
    2.召开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402 号
    3.召集人:捷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 凡于2005 年6 月17 日下午3: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04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4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4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公司《200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公司《关于续聘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05 年年度审计服务及2004 年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以上审议事项详细内容刊登在2005 年4 月28 日的《证券时报》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05 年6 月24 日(上午9:00 至下午5:00);
    3.登记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402 号;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402 号
    邮政编码:150069
    电话号码:0451-86660096
    传真号码:0451-86660386
    联系人:徐朝武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捷利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2004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5年 月 日
    
捷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 五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