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和连带责任。
    一、股份转让概述
    公司股东哈尔滨广信新型材料开发公司于2003年12月17日与广州骏益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捷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1500万股转让给广州骏益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1.2元/股。股权转让后,广州骏益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捷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4%。
    二、股份转让后主要股东情况
    此次股权转让后,捷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如下,见下表(截止2003年12月23日 ):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北京恒利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3280 28.52 境内法人股 哈尔滨嘉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220 28.00 境内法人股 广州骏益投资有限公司 1500 13.04 境内法人股 方凤珠 176.800 0.15 自然人 卒元莼 151.200 0.13 自然人 王士海 148.699 0.129 自然人 徐素波 139.000 0.12 自然人 刘永 126.189 0.11 自然人 邓宏 113.400 0.10 自然人 许志明 100.000 0.08 自然人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公告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其他事项
    受让方与出让方无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情况,受让方未间接持股。
    五、备查文件:《股份转让协议书》
    
捷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三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