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捷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7次董事会会议于2003年11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6名,实到董事5名。董事韩凤志先生因故未出席本次会议,也未委托其他人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部份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公司所持宁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熊道平先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即由熊道平先生有偿受让公司所持宁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8.33%的股份,转让总金额为本公司原始出资额,即人民币1,000万元。熊道平先生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熊道平先生回避表决,其余与会董事全票通过该议案,占出席会议董事人数的80%,该决议有效。
    本次关联交易无须股东大会批准,详细情况详见《捷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所持宁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捷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