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截、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捷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4次董事会会议于2003年8月22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5名,董事韩凤志先生因故未出席本次会议,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部份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为进一步理顺公司经营业务格局,突出发展现代物流及汽车连锁销售、卫星定位GPS通讯导航服务等物流相关产业,根据公司2003年第一次董事会决议《工业生产拟转型至物流相关产业链经营的议案》,公司决定:出让主要从事工业生产的深圳市美捷实业有限公司股权,集中发展现代物流及相关产业链经营,该公司注册资本11600万元,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镇黄峰岭工业区,经营范围:兴办实业、新型化学建材开发、生产和销售等。本公司持股比例为90%,具体出让方案和运作方式由经理层负责制订和实施,并依法定程序审批,同时按照深交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韩凤志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捷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三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