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和连带责任。
    一、股份转让概述
    公司第一大股东哈尔滨嘉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02年6月8日与北京恒利创新 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捷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法人股 2080万股转让给北京恒利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1.2元/股。股权转让后, 哈尔滨嘉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仍持有捷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3220万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28%。北京恒利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原持有捷利股份法人股1200万股,加 上本次受让2080万股,总共持有捷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3280万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28.52%,成为捷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转让方的控股股东北 京北方华信投资有限公司系受让方的参股股东。
    二、股份转让后主要股东情况
    此次股权转让后,捷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如下,见下表( 截止2002年6月24日):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北京恒利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3280 28.52 境内法人股
哈尔滨嘉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220 28.00 境内法人股
哈尔滨广信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1500 13.04 境内法人股
丰和价值证券投资基金 81.1 0.7 境内法人股
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35.4 0.3 境内法人股
裕泽证券投资基金 30 0.26 境内法人股
张琳伟 23.6 0.2 自然人股
裕阳证券投资基金 15.3 0.13 境内法人股
普丰证券投资基金 12.6 0.10 境内法人股
北京安彩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12.2 0.10 境内法人股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公告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本公司股票的 情况。
    四、其他事项
    受让人与出让人无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情况,受让人未间接持股。
    五、备查文件:《股份转让协议书》
    
捷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