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捷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02年4月4日上午9:00 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公司监事和部份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按会议议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1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预计2002年利润分配政策。
    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1年度净利润为13,452,981.07元, 以 2001年度净利润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和5%的法定公益金后,以2001 年末总 股本11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30元(含税), 预计分配现金 股利345万元,公积金不转增股本。此议案尚需提交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02年度预计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拟在2002年分配利润一次,2002年实现净利 润拟用于股利分配,比例不低于10%,公司2001年度未分配利润不用于下一年度股 利分配。 分配采取派现金的方式。 具体分配办法届时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而定。 2002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五、 审议通过《关于适当调整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A.为优化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发挥效能,在不改变捷利物流投资项目 和范围的基础上,适当调整子项目的投资规模和投向,子项目调整后不改变项目主 体,对主体项目本身利润不会带来不利影响。募集资金具体运用由捷利物流有限公 司组织实施。
    B.海关监管货场技术改造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300万元调整投向捷利物流项目, 具体运用由捷利物流有限公司根据物流发展实际需要做出。
    六、 审议通过《关于理顺公司物流体系管理结构的议案》
    为进一步增强物流业务核心竞争力,优化资源配置,理顺物流体系管理结构, 将天津捷利物流有限公司改设为捷利物流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将哈尔滨捷利国际 集装箱货运报关有限公司改设为捷利物流有限公司北方管理总部哈尔滨捷利国际物 流有限公司货代分公司
    七、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见附件一)
    八、审议通过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见附件二)
    九、审议通过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见附三)
    十、审议通过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建议每年为独立董事发放津贴三万元人民币,每年分两次 发放。本议案须经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鉴于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慎认真的工作态度、严谨求实的工作作 风以及对公司资产状况较为熟悉等因素,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现公司董 事会决定拟继续聘请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本公司2002年度的审计工 作。
    2001年本公司支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报酬50万元。
    经与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友好协商,2002年度本公司拟支付其审计 报酬50万元。
    此续聘方案及报酬事宜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02年5月10日上午9时
    2.会议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20号金融大厦9层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审议公司《捷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02 年度预 计利润分配政策》;
    5.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6.审议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7.审议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
    8.审议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
    9.审议《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1.审议公司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12.审议《关于程琳忠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监事会监事召集人的议案》;
    13.审议《关于推举田印国先生为监事会监事召集人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律师;
    2.截止2002年4月2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为便于大会的组织和安排,请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1.登记时间
    2002年4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20号金融大厦9层
    3.登记手续及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代表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 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办 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其它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电话:0451—3608158 传真:0451—3608944
    3.联 系 人:徐朝武
    4.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20号金融大厦9层
    特此公告
    
捷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二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