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第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01年9月14 日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应到董事六人,实到董事四人,监事及部份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 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本公司拟出资9000万元人民币,北京恒利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 人民币,共同组建捷利物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 本公司占注册资 本的90%,公司拟定经营范围:物流项目投资与管理,物流公司参股与管理、第三 方物流业务运营拓展以及物流网络技术开发与管理等。公司拟注册地址:深圳市, 本次出资来源于募集资金。
    二、捷利物流有限公司设立后,原由股份公司持有并控股的廊坊、哈尔滨、北 京、广州、天津等地物流子公司的股权转由捷利物流有限公司持有与管理,捷利物 流有限公司负责统一组织建设与经营全国捷利物流网络和物流业务。
    三、为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授予总经理根据市场 格局和公司2000年年度股东大会确定的募集资金投向范围,组织制定公司总体物流 网络建设实施方案,合理调整与布局天津等地物流公司的投资规模和业务发展方向 的权限。
    
捷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