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01年4月30日召开的200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大会批准,现将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派息方案
    本公司年度派息方案为:以2000年度公司总股本11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实际每10股派0.80元现金)。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1年6月25日,除息日为2001年6月26日。
    三、派息对象
    本次派息对象为:截止2001年6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深圳证券 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公司股东。
    四、派息方法
    本次社会公众股股息于2001年6月2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 户。法人股股息由本公司派发。若投资者在2001年6月26日办理了转让托管,其股息 仍在原托管券商处领取。
    五、咨询机构:捷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20号金融大厦9层
    咨询电话:0451-3608158 3608168
    传真电话:0451-3608944
    
捷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