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哈尔滨嘉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出本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任期即将届满,应进行换届选举,并于二00一年四月十日递交了《选举第三届董事 会成员和第三届监事会成员》的临时提案,本公司监事会也提出并递交了提请二00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二00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临时提案。 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 证监会关于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通知精神及深交所上市规则有关 规定对上述临时提案进行了审核, 认为上述提案符合法定程序及《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范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列入本公司二00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
    特此公告
    
捷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