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捷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四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07年6月29日以书面及传真形式发送给各位董事、监事,会议2007年7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4人,董事费滨海、魏洪波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也未委托他人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特此公告
    捷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