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第一次监事会于2001年3月26 日在本公司三楼会 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 人,会议由监事召集人程琳忠先生主持, 会议召 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全票通过以下 议案;
    1.公司2000年度监事会报告
    (1)监事会认为,2000年度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各项决议, 其决策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 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本年度财务报告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依照中国会计准则进行审计,出 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 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 )本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和《股票上市规则》的信息披露 规则和其它有关规定,交易公平、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4)本公司在人员、资产、 财务方面遵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与控股股东实行了“三分开”。
    2.审议通过二OOO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通过二OOO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通过关于改变公司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将剩余募集资金25,400.11万元,全部投入捷利物流项目、 深圳市美捷佳化学建材有限公司增资扩建项目及补充企业流动资金项目, 符合国家 产业政策和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的精神, 也符合企业自身外部环 境变化的需要,项目变更实施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公司董事会对此次变更募集资 金投向的决定是谨慎的,对全体股东是高度负责的,基于对客观环境及市场走势的科 学分析和判断,再按原定计划投入募集资金存在较大风险,不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全 体股东利益回报。为保证募集资金高效安全运用,引入新型物流业态和技术,提高公 司核心竞争能力,将募集资金投入综合物流项目,不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而且有利 于进一步增强公司资产增值和盈利能力, 对公司健康快速发展和经济效益稳步增长 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捷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O一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