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捷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五次董事会会议于2006年7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06年7月18日以电邮、传真方式将会议通知送至各董事。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4名。独立董事周绍朋、姜长龙因故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也未委托他人代为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润红主持。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捷利物流有限公司的业务发展,公司同意为其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海连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3000万元提供担保。捷利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注册资本1亿元,本公司控股90%,该公司主要负责全国物流网络的建设、运营和管理,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第三方综合物流服务。
    按照深交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权限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捷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六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