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定于2004年12月17日(星期五)上午9时召开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如下:
    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04年12月17日(星期五)上午9时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环城路143号闽东大广场华隆大厦8层第二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提名周敦彬先生为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名刘宗廷先生为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名丁玉钊先生为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审议《关于提名林国勋先生为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5)审议《关于提名杨立功先生为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6)审议《关于提名赖观荣先生为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7)审议《关于提名彭锦光先生为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8)审议《关于提名叶斌先生为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9)审议《关于提名缪育祥先生为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提名林辉为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人员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4年12月10日(星期五)下午3时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3)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4年12月16日上午9︰00~12︰00 下午3︰00~6︰00
    (2)登记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环城路143号闽东大广场华隆大厦8层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3)登记方式:
    ①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②社会公众股持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③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④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受托代理人必须持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陈 胜
    电话:0593-2096666转6666
    传真:0593-2098993
    (2)参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文本。
    附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4年 月 日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