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定于2004年6月25日(星期五)上午9时召开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如下:
    1、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04年6月25日(星期五)上午9时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环城路143号闽东大广场华隆大厦8层第二会议室。
    2、会议主要议题
    (1)审议公司二○○三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二○○三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二○○三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0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审议《关于蒋新红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7)审议《关于许培卿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8)审议《关于投资开发霞浦吴坑水库电站的议案》.
    3、出席会议人员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4年6月18日(星期五)下午3时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3)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
    4、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4年6月24日上午9︰00~12︰00 下午3︰00~6︰00
    (2)登记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环城路143号闽东大广场华隆大厦8层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3)登记方式:
    ①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②社会公众股持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③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④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受托代理人必须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5、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陈 胜
    电话:0593-2096666转6666
    传真:0593-2098993
    (2)参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6、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4)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文本。
    附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三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4年 月 日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四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