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4年4月28日在公司八层第二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14名,实到董事13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翁小巧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讨论,审议了以下议案,并进行了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除蒋新红、许培卿董事对年度报告中存放爱建证券公司1亿元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事项持保留意见外,其余董事一致通过《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尚须经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除蒋新红、许培卿董事对年度报告中存放爱建证券公司1亿元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事项持保留意见外,其余董事一致通过《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须经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除蒋新红、许培卿董事持保留意见外,其余董事一致通过《公司200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议案尚须经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除蒋新红、许培卿董事外,其余董事一致通过《公司董事会针对厦门天健华天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
    蒋新红、许培卿两董事对该议案弃权,并另行发表独立意见。
    六、一致通过《公司董事会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七、除蒋新红、许培卿董事对2003年度报告中存放爱建证券公司1亿元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事项未解决持保留意见外,其余董事一致通过《2004年第一季度报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鉴于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3年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因此,针对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保留事项,我们说明如下:
    2001年12月,公司与上海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复兴东路证券营业部签订了《开户协议书》,并存入人民币1亿元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截止2003年12月31日止,上述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余额为100,762,750.00元。我们进入公司任独立董事后,非常关注此笔资金的安全性。曾在董事会上要求公司尽快提取该笔资金,公司也曾多次向前述证券营业部要求提取该笔资金,但至今未能返还。2004年初我们专门发函给公司管理当局,要求对此资金的安全性予以说明。2004年3月15日,爱建证券有限公司函告公司称该资金已被刘顺新等涉案人员挪用,该笔资金暂无法提取,2004年4月14日,爱建证券有限公司又函告公司,称公司帐户中的上述资金已被公司自行全部取走,公司无任何理由要求爱建证券归还上述资金。我们认为该笔资金的收回存在较大风险,公司2003年末对该笔资金提取30,228,825元坏帐准备金。因此,对于会计师事务所针对该笔资金的性质及可收回性保留意见表示理解。目前,公司已对爱建证券等公司提起诉讼,福建省高院已受理此案。
    由于上述事项的复杂性及重大不确定性,在董事会对2003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表决时,我们对此事项保留意见。
    
独立董事: 蒋新红 许培卿    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