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04年1月17日在公司八层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4名,实到董事12名,公司刘杰董事因故未参加会议,授权委托董事刘斌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蒋新红因故未参加董事会,也未授权其他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翁小巧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讨论,审议以下议案:
    一、《关于转让福建龙安钢铁有限公司股权及变更龙安钢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的议案》;
    二、《关于受让“黄文线”110KV线路的议案》;
    三、《关于为福建福安黄兰溪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提供银行借款担保的议案》。
    会议经过审议,表决如下:
    一、一致通过《关于转让福建龙安钢铁有限公司股权及变更龙安钢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的议案》。
    根据上虞市龙盛钢铁实业有限公司、鞍山钢铁集团公司、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金龙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珠江投资有限公司于日前商定的《关于鞍钢集团福建龙安钢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对鞍钢集团福建龙安钢铁有限公司股权及注册资本金作如下调整:
    1、我公司需将原持有的鞍钢集团福建龙安钢铁有限公司15%的股权转让5%给广东珠江投资有限公司,5%股权的帐面值为人民币1000万元,转让价为人民币1000万元。
    2、股权转让完成后,鞍钢集团福建龙安钢铁有限公司计划一期规模为120万吨。
    3、鞍钢集团福建龙安钢铁有限公司一期股东出资由2亿元人民币增加至10亿元人民币,由各股东按新的股权比例进行增资,本公司按比例需增资人民币8000万元,根据龙安钢铁公司的发展,今后若需增资,由各股东另行协商。
    二、除叶斌董事弃权外,其他董事一致通过《关于受让“黄文线”110KV线路的议案》。
    “黄文线”系福州中源商贸有限公司投资新架设的110KV单回联络线路。建设于2002年8月,竣工于2003年2月23日。这条线路导线采用LGJ-240/30普通型钢芯铝绞线,安全系数为2.5。全线均架设地线。
    根据宁德市远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书(2003年12月1日),“黄文线”工程造价为5212104元;根据宁德市正信资产评估事务所的资产评估报告书(2003年12月6日),“黄文线”110KV线路的资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6132000元。
    根据今年情况分析,1月份至11月份闽东水电站近区供电量已超过13000万Kwh,而发电量仅为9000万Kwh,发供差额缺口为4000多万Kwh。根据我市目前电力市场行情,过网费需每度0.06分,按年通过“黄文线”4000万Kwh的电量测算。则我司每年需缴纳给福州保税区中源商贸有限公司240万元的过网费。如果4000万Kwh的电量从省网购进,峰谷平均价为0.46多元/Kwh,比通过“黄文线”从黄兰溪购电的电价高出两分多,即闽东水电站成本要多增加80多万元。
    由于闽东水电站上游芹山一级电站装机为2*3.5万KW(调峰电站),机组发电进入闽东水电站库区的水量至少有40多m3/s,而闽东水电站满发的水量只需27m3/s,因此芹山电站发电时易引起闽东水电站的水库过坝。“黄文线”的架成,既可以充分利用黄兰溪水库的调节功能,又可以有效利用闽东水电站的水能,减少弃水,以提高这两个电站的经济效益。
    三、一致通过《关于为福建福安黄兰溪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提供银行借款担保的议案》。
    1、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福建福安黄兰溪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所提供的银行借款合同,该公司2004年2月28日到期的福安建行借款933万元,2004年该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借款转贷金额933万元(期限三年),用于偿还此笔银行借款,并要求我公司为以上借款提供担保。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福建福安市黄兰溪水力发电有限公司系我公司控股子公司,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翁小巧,注册地址:福安市鹤祥新城栖云路明珠苑二楼,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建设经营黄兰溪一级、二级水电站。资产总额2.38亿元,负债总额1.65亿元,负债率为69.32%.
    3、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福建福安市黄兰溪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福安市支行申请借款人民币933万元,期限三年。.以上借款由我司提供担保并承担一切连带经济责任。福建福安市黄兰溪水力发电有限公司以其资产提供反担保。
    4、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偿还债务较强,并且反担保足以保障上市公司的利益。
    5、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担保累计额为33346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22.94%,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28326万元,逾期担保累计为1330万元。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