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国资[2001]031号文《关于变更国有股权管理的通知》,福建闽东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由宁德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有的国家股19847万股,原委托福建闽东老区 水电开发总公司管理,从2001年1月起委托宁德地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管理。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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