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01年4月20日在宁德市闽东宾馆二层第三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13名,实到董 事11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讨论,审议并 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设立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公司的议案;
    为了拓展公司业务,加强对外联系和沟通,公司拟在福建省省会福州设立福州公 司,作为公司的对外窗口。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现因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拟将经营场所由福安市中兴街71 号搬至宁德市蕉 城南路111号。相应地修改《公司章程》第五条为:
    公司住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南路111号
    邮政编码:352100
    由于公司上市后经营范围发生一定变化, 《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公司经营范 围是:电力生产、开发;可承担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的建筑、安装和 基础工程施工,可承担110kv及以下送电线路和同电压等级变电站建筑安装工程施工; 电力电器设备的制造及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水暖器材、办公设备及家用电 器的批发、零售”。修改为“公司经营范围:电力生产、开发;电力电器设备的制 造及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水暖器材、办公设备及家用电器的批发、零售; 实业投资”。
    三、关于董事、监事津贴办法的议案。
    由于公司股票上市以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召开频繁,为提高公司决策及办事 效率,拟对公司董事、监事予一定的津贴,津贴区间为:董事8000元-20000元,监事 1000元-5000元。
    四、厦门天健华天所咨[2001]其字第4010号关于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费用审核报告;
    公司于2000年7月13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万股,每股价格 11 .50元,每股溢价10.50元,溢价总额1,050,000,000.00元, 已按规定列入“资本公积 ——股票发行溢价”, 上述发行费用按照规定直接冲减“资本公积——股票发行溢 价”。
    五、关于召开200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01年6月10日召开2000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如下:
    1、会议时间
    2001年6月10日上午9:00
    2、会议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闽东宾馆贵宾楼二楼多功能厅。
    3、会议议程
    (1)审议200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200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00年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5)审议公司200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续聘厦门天健华天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1 年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7)审议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一定权限内行使投资、出售资产、 担保等权 利的议案。
    为了适应公司快速发展和市场变化的需要并提高公司决策效率, 公司董事会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一定权限内行使投资、出售资产和担保决策权, 其额度为 最近一次审计的净资产的10%以内(含10%)。
    (8)审议关于设立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公司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关于审议董事、监事津贴办法的议案;
    (11)通过厦门天健华天所咨[2001]其字第4010号关于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费用审核报告;
    4、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截至2001年6月4 日交易结束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股东或其他授权委托代表;
    5、出席会议的股东登记方法
    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股东帐户卡、法人代表授 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凭身份证、股东帐户卡( 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到公司证 券投资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登记日期:2001年6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6、其它事项
    (1)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2)公司联系人及地址:
    联系人:林思雨、陈胜
    联系电话:0593-2969156
    传真:0593-2969156
    邮编:352100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南路111号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一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