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07年7月2日以电子邮件及传真的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于2007年7月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公司董事9名,参与表决董事9名,名单如下:
    周敦彬、刘宗廷、丁玉钊、杨立功、林国勋、兰承梅、林永经、黄南山、郭俊秀。
    四、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和会议形成的决议,以及董事对每项议案审议情况和有关董事反对或弃权的理由
    审议《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