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4月17日
    2.召开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环城路143号闽东大广场华隆大厦8层第二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敦彬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198503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3.22%。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9847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3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2%。
    2)表决结果:提案通过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07年3月20日巨潮资讯网的《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和《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9847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3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2%。
    2)表决结果:提案通过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07年3月2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3、审议《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9847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3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2%。
    2)表决结果:提案通过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07年3月2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4、审议《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9850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提案通过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07年3月2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5、审议《关于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9850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提案通过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07年3月2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9850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提案通过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07年3月2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7、审议《关于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办法中财务指标调节系数的具体指标和考核办法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9850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提案通过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07年1月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政、刘荣海
    3.结论性意见: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等。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