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11月27日(星期一)上午9:30时
    2.召开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环城路143号闽东大广场华隆大厦8层第二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5.出席对象:
    (1)截止2006年11月20日(星期一)下午3时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特别决议议案:
    1、审议《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06年10月18日公告的《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公告》。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06年10月18日公告的《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公告》。
    3、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武汉楚都房地产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4000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公告》。
    4、审议《关于公司高管人员薪酬激励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①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②社会公众股持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③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④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受托代理人必须持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06年11月24日上午9:00~12:00 下午2:50~5:30
    3.登记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环城路143号闽东大广场华隆大厦8层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会议联系人:陈 胜
    电话:0593-2096666转6666
    传真:0593-20989932. 会议费用:参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六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6年 月 日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