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分别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方证券有限公司、上海东溟投资有限 公司、闽东福宁信托投资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过委托理财合同, 涉及 金额合计36,000万元,并已在公司2000年度报告及2001年6月5日的《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中公开披露过,本公司董事会现就委托理财协议的履行情况公告如下:
    1、本公司于2000年8月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期限一年的委托理财协 议,协议金额为10,000万元,该项协议已履行完毕,本公司已按期收回了投资本金10, 000万元并收取投资收益1,100万元(其中378.89万元已计入2000年度投资收益)。
    2、本公司于2000年 9月与南方证券有限公司签署了期限一年的委托理财协议, 协议金额10,000万元,该项协议已履行完毕,本公司已收回投资本金10,000万元,投 资收益1,310.05万元(其中375.83万元已计入2000年度投资收益), 至公告之日仍 有部分投资收益尚待结算。
    3、本公司于2000年9月与闽东福宁信托投资公司签署了期限一年的委托理财协 议,协议金额3,000万元,该项协议已履行完毕,本公司收回投资本金3,000万元并收 取投资收益390.37万元(其中130.24万元已计入2000年度投资收益)。
    4、本公司于2000年8月与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期限一年的委托国债投 资协议,协议金额3,000万元,该项协议已履行完毕,本公司收回投资本金3,000万元 并收取投资收益270万元。
    5、本公司于2000年12 月与上海东溟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期限一年的委托理财 协议,协议金额10,000万元,由于该协议还未到期,需待协议履行完毕后,董事会另 行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