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06年2月21日以电子邮件及传真的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2006年2月23日在公司八层会议室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敦彬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会议应到董事9名,出席会议董事9名,名单如下:
    周敦彬、刘宗廷、杨立功、丁玉钊、林国勋、兰承梅、林永经、黄南山、郭俊秀
    四、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和会议形成的决议,以及董事对每项议案审议情况和有关董事反对或弃权的理由
    (一)《关于为福建穆阳溪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固定资产借款担保的议案》
    详细内容另见公司2006-07号公告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审议
    (二)《关于增加福建穆阳溪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资本金4478万元的议案》
    福建穆阳溪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是我公司占98%股权的子公司,所建设的闽东水电站扩建工程项目截止2006年1月,累计基建投资9430万元,该项目总投资39478万元,原股东大会决定该项目投入项目资本金10000万元,计划向银行贷款30000万元,因银行承诺贷款25000万元,因此尚缺资金4478万元。
    根据福建穆阳溪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闽东水电站扩建工程投资的函及相关经营班子会议精神,该公司已到位资本金10000万元,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申请固定资产借款25000万元,根据项目资金筹集的规定,自有资金尚缺4478万元。
    为了确保项目工程的顺利进展,同意承诺增加项目资本金4478万元。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审议
    (三)《关于福安市天缘商贸有限公司资产终止转让的议案》
    2005年12月12日,我公司董事会做出再次调整福安市天缘商贸有限公司资产挂牌交易转让底价为2183万元并继续委托挂牌交易的决议。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3号令《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我司于2005年12月31上报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并由其转报市财政局国资办备案。
    根据宁国投[2006]函5号《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关于福安天缘商贸公司资产挂牌报备初审结果的复函》,福安市天缘商贸公司天缘大酒店资产的评估基准日为2004年12月31日,评估有效期为一年。在办理第三次挂牌出让报备手续时,该评估报告已超过有效期限,经其与财政局国资办联系,不能作为办理备案手续的依据。
    鉴于再次评估需花费一笔不小的评估费和挂牌交易仍存在不确定性等原因,再加上目前正处于国家控制土地开发的有利时机,近年由于交通项目的建设促进了天缘商贸大楼所处的区域-福安市的经济发展,其地产具有一定的升值空间。2006年2月21日,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经营班子会议,建议终止福安市天缘商贸有限公司资产转让,留作经营、使用。2006年2月21日,公司战略委员会做出决议,同意终止福安市天缘商贸有限公司资产转让,留作经营、使用。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审议
    (四)、《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关于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为福建穆阳溪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为福建穆阳溪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借款25000万元的借款担保。
    该笔担保的对象福建穆阳溪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为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其资产负债率为2.8%(低于70%),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规定,同时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对上述的借款担保应提供反担保。
    根据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资料,截止2006年2月23日,公司对外担保总计31873.45万元,占净资产的26.56%,未超过净资产的50%。
    上述资料是由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其完整性、真实性由公司负责,我们对上述借款担保表示同意。
    
独立董事:林永经、黄南山、郭俊秀    二○○六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