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6 年2 月23 日(星期四)上午9 时
    2.召开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环城路143 号闽东大广场华隆大厦8 层第二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 截止2006 年2 月16 日(星期四)下午3 时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普通决议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05 年12 月29 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
    2、 审议《关于向福州市商业银行杨桥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并提供资产抵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①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②社会公众股持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③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④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受托代理人必须持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06 年2 月22 日上午9:00~12:00 下午3:00~6: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环城路143 号闽东大广场华隆大厦8 层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会议联系人:陈 胜
    电话:0593-2096666 转6666
    传真:0593-2098993
    2. 会议费用:参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6 年 月 日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 六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