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5年10月28日
    2.召开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环城路143号闽东大广场华隆大厦8层第二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总经理刘宗廷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198470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66.15%。
    2.社会公众股股东未出席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赖观荣先生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9847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提案通过审议。
    2、审议《选举郭俊秀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9847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提案通过审议。
    3、审议《关于选举林永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9847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提案通过审议。
    4、审议《关于选举兰承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9847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提案通过审议。
    以上三个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05年7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告。
    5、审议《关于董事监事津贴办法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9847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提案通过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05年7月3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告。
    6、审议《关于成立福建穆阳溪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闽东水电站扩建工程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9847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提案通过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05年9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政、刘荣海
    3.结论性意见: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等。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