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05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传真的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05年10月20日在公司九楼会议室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敦彬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5名,名单如下:
    周敦彬、刘宗廷、丁玉钊、杨立功、林国勋
    独立董事赖观荣因事请假、独立董事黄南山出差在外未参加本次会议。
    (四)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和会议形成的决议,以及董事对每项议案审议情况和有关董事反对或弃权的理由
    审议了以下议案,经过表决,结果如下:
    一、一致通过《关于同意莫宇宏先生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的议案》公司财务总监莫宇宏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特向公司提出辞去财务总监的申请,董事会同意莫宇宏先生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二、一致通过《关于聘任杨小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由于莫宇宏先生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为确保公司财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公司章程》第六章第一百八十条第(六)项规定,同意总经理刘宗廷的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杨小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杨小明,男,1963年8月生,中共党员,获香港公开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学位证书。1983年8月至今就职于福建省林业工程公司,现任福建省林业工程公司总会计师。独立董事黄南山以通讯方式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附件)
    三、一致通过《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00五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意见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05年10月20日召开,会议就聘任公司财务总监事项进行了审议,遵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要求的有关规定,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基于独立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我审阅了杨小明先生的简历,基于对他的了解,认为杨小明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素质,能够履行相应的职责,同意选举聘任杨小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杨小明先生的任职程序、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规定。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南山
    200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