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5年4月14日通过了《关于解聘杨建华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议案》,同意杨建华先生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并指定公司董事林国勋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务(详见2005年4月1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修订)第3.2.14条规定,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之后,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务。故自2005年7月14日起,由公司董事长周敦彬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务,联系方式:电话0593-2076156传真0593-2098993。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