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关于2004年12月1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中所述“会议应到监事7名,实到监事7名”有误,现作如下更正: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名单如下:
    叶斌、缪育祥、林辉
    特此更正,并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