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利润分配方案经2001年6月10 日召开的公司 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公司决定以2000年度末总股本3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 利人民币1.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为0.8元),本次共计 派发现金人民币3000万元,剩余资金4,816,555.90元转入下一年度分配。
    二、股权登记日和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01年7月16日
    2、除息日:2001年7月17日
    三、分配对象
    本次分配对象为:截止2001年7月16日下午3:00深圳证券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配方法
    1、本次社会公众股股息于2001年7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 直接划入其资 金帐户;
    2、国有股、法人股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3、若社会公众股股东于2001年7月17日办理了转托管, 其现金红利仍在原托管 证券商处领取。
    五、咨询事项:
    咨询机构: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安市中兴街头71号
    联系人:陈胜
    联系电话:0593-6567918
    传真:0593-6380906-6125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