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诚志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的北京清华紫光制药厂的资产在继续使用前提下于2002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工作。
    在资产评估过程中,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人员遵照公认的评估原则,依据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价格信息,针对评估范围内的具体资产类别选用适当的评估方法,对委估资产实施了实地核查、市场调查与询证等必要的评估程序。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人员对委估资产在继续使用前提下于2002年12月31日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评价如下:北京清华紫光制药厂拟出售的资产账面价值20,680.29万元,调整后账面值为20,680.29万元人民币,评估值为18,987.96万元人民币,减值为1,692.33万元人民币,减值率8.18%。具体评估结果及详细评价见资产评估报告书第二分册———资产评估明细表。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如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及资产评估结果成立的各种假设和前提、正确评价资产评估结果,请您在征得评估报告书所有者许可后,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资产评估师:胡 智    法 定 代 表 人:吴建敏 注册资产评估师:孙永伟
    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