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合成洗涤剂厂(以下简称本厂)向鹰潭市经贸国有资产运营公司无偿划转 其所持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志股份)832.905 万股国家股权事宜已经财 政部财企[2002]150号文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01年修订本)》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份转让概述
    本企业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盘活国有资产存量,将所持诚志股份832.905 万 股国家股(占诚志股份总股份的4.65%)无偿划转让给鹰潭市经贸国有资产运营公 司。
    二、本次股权正式转让后,本厂不再持有诚志股份股权。
    备查文件:
    1、财政部财企[2002]150号文
    2、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合成洗涤剂厂    二00二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