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公司股东——江西合成洗涤剂厂(以下简称合洗厂)通知,合洗厂将其持有 的本公司832.905 万股国家股无偿划转给鹰潭市经贸国有资产运营公司的申请报告 已经财政部财企 [2002]150号文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01年修订本)》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股份转让概述
    合洗厂始建于1985年,现注册资本为2759万元,注册地址为鹰潭市林荫西路14 号,属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柯志强先生。主营三聚磷酸钠、合成洗涤剂、 化工原料;主要产品有三聚磷酸钠。
    合洗厂系我公司第三大股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盘活国有资产存量,将持 有本公司的832.905万股国家股无偿划转给鹰潭市经贸国有资产运营公司。
    二、 此次股权转让后,本公司的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三、转让后主要法人股东变化如下:
转让前: 股数(万股) 比例(%) 股权性质法人股东名称
1、北京清华大学企业集团 5198.25 29.00 国有法人股
2、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3861.18 21.53 法人股
3、江西合成洗涤剂厂 832.905 4.65 国家股
4、江西草珊瑚企业(集团)公司 725.415 4.05 国有法人股
5、江西省日用品工业总公司 53.625 0.30 国有法人股
6、南昌高新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53.625 0.30 法人股
转让后: 股数(万股) 比例(%) 股权性质
法人股东名称
1、北京清华大学企业集团 5198.25 29.00 国有法人股
2、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3861.18 21.53 法人股
3、鹰潭市经贸国有资产运营公司 832.905 4.65 国家股
4、江西草珊瑚企业(集团)公司 725.415 4.05 国有法人股
5、江西省日用品工业总公司 53.625 0.30 国有法人股
6、南昌高新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53.625 0.30 法人股
    四、截止本公司刊登之日以及此前六个月内,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均未买卖诚志股份的流通股。
    五、备查文件
    1、财政部财企[2002]150号文
    2、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二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