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公司快速发展的原因,原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与公司现有基本情况存在 不一致的情况,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情况,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有必要对 原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拟修改如下:
    1、“第四条”拟增加公司注册英文名称。修改后: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英文全称:CHENGZHI CO., LTD.
    2、“第五条”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增加公司邮政编码。修改后:
    第五条 公司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庐山中大道60号。
    公司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大厦21层
    邮政编码:330046
    3、“第十三条”原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 公司经营范围为:日用化学 产品、专用化学用品、化学制剂、助剂的科技开发、制造、销售;物业管理;纸、 纸制品、生活用纸、卫生巾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中西成药、保健药品、营养保 健品及医疗器械的科技开发、制造、销售;汽车零配件、车用油品添加剂、润滑油、 电子产品、机械产品的科技开发、制造、销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培训、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物化学制品、功能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油脂及油料的 生产、销售;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拟修改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为:生命科学、生物工程、信 息产品、中西药、医药中间体、医疗器械、日用及专用化学品、汽车零配件、纸制 品及机械电子等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物业管理; 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进出口业务。”
    4、 “第九十七条”原为“董事会应当确定其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风险投资 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 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风险投资权限为该投资所需资 金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拟修改为“董事会应当确定其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投资、融资、资产抵押及 担保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 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投资、融资、资产抵押及 担保权限为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5、拟将原公司章程中“总经理” “副总经理”替换为“总裁” “副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