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公司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期间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亦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2、公司将于近期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3、公司股票的复牌具体时间详见《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在此之前公司股票停牌。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5年11月13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11月9日-2005年11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5年11月9日-2005年11月13日(期间的交易日),每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05年11月9日9:30至2005年11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华工科技产业大厦公司多功能报告厅。
    3、召开方式: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董事会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新强先生。
    6、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计1,427人,代表股份235,904,34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8.90%。
    1、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或股东代表共计6人,代表股份22,100万股,占公司非流通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3.91%。
    2、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421人,代表股份14,904,346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19.11%。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2人现场出席相关股东会议,代表股份605,510股;通过董事会委托征集投票权方式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03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0.90%;通过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1,408人,代表股份14,198,806股
    (其中1名流通股股东所持100,030股,既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又通过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方式进行投票,根据规定以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方式为准),占公司流通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相关人员、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新闻媒体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下简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内容
    1、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为使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获得流通权而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作出的对价安排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可获得4.6股的股份对价。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2、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1)本承诺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2)本承诺人保证若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承诺人声明:
    “本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本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3、管理层股权激励
    公司将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根据国家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表决结果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参加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35,904,346股,其中,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为14,904,346股。
    1、全体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233,566,913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反对票2,312,143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弃权票25,290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2、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12,566,913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流通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2%;反对票2,312,143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流通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1%;弃权票25,290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流通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
    3、表决结果:通过。
    五、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和表决情况
序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参会方式(现 表决情况 号 场或网络) 1 成都博瑞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93,341 网络 同意 2 莫云 230,000 网络 同意 3 陈毅军 205,060 网络 同意 4 王红波 185,486 网络 同意 5 徐建玲 180,000 网络 反对 6 宋义龙 179,940 网络 同意 7 吴俊华 140,000 网络 同意 8 张文香 132,650 网络 同意 9 杜晓丹 132,000 网络 同意 10 陈薇 130,000 网络 同意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施贲宁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提案的修改、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人员资格及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0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