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5年7月11日接到第一大股东武汉华中科技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持有本公司170,182,740股国有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6.92%)关于股权质押的通知,该公司已与招商银行武汉东湖支行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将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权357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5%)质押给招商银行武汉东湖支行,质押期为2005年7月11日至2008年7月10日。
    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股权从2005年7月11日起予以冻结。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