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05年1月27日以传真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会议于2005年1月31日以通讯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收表决票11张,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11票,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各位董事审议并通讯表决,一致通过了《关于终止同济现代股权转让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湖北胜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世投资")、武汉安博医药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博医药")签署《股权转让终止协议》。
    公司于2004年5月31日与胜世投资、安博医药签订《股权转让意向书》,将所持武汉同济现代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济现代")57.88%的股权分别转让给胜世投资和安博医药,转让价格共计人民币3100万元(详情参见2004年6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出售资产公告》)。2004年7月8日,三方正式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胜世投资和安博医药应于2004年12月31日前支付第一期和第二期股权转让款共计1560万元,达到股权转让总价款的50%以上。胜世投资和安博医药由于多元化投资造成资金困难,未能完全按协议约定履行支付责任,仅支付第一期款项800万元。鉴于股权受让方没有支付意愿和能力,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终止上述《股权转让协议》的执行,批准三方于2005年元月27日签订的《股权转让终止协议》。
    由于本次股权转让行为的终止,公司仍将持有同济现代74.15%的股权,同济现代继续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范围。2003年度,同济现代经审计的净利润指标为-69.4万元;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2004年度同济现代略有盈利,对公司利润构成影响不大。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