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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2年8月18日上午8:30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9人,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董事向继洲、独立董事许志超因公出差未能参加会议,已分别委托董事马新强、独立董事王胜利代行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题: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董事长薪资标准和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董事长薪资标准按公司当年完成净利润总额(以审计报告为准)的6‰计算,
    基本年薪为21万元,按月发放,其余的在年度终了时一次性兑现。
    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监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均按月发放。
    董事长薪资和董事、监事津贴均为含税收入,所得税由个人承担。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持赞成意见。
    董事会对本议案的决议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武汉华工正元光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同意设立武汉华工正元光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0万
    元,其中华工科技出资1380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92%;王长虹、李保根、郑云生、杨新民等个人出资120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8%。
    董事会对本议案的决议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薪酬委员会的议案》。调整后的公司薪酬委
    员会由独立董事许志超、王胜利和董事向继洲组成,独立董事许志超任召集人。
    公司薪酬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审核公司薪酬体制及检查执行情况;制定经
    营层薪酬制度和考核办法、以及董事、监事的津贴标准;研究制定对公司骨干员工的长期激励机制;提交意见和建议供董事会决策。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报告》。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8000万元贷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