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02年3月17日下午2:00在公司本部大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6人, 拥有有效表决票6票。戴宝玉监事因公请假,不能参加会议,未委托他人表决。 会 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长朱光喜先生主持,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总裁工作情况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财务工作报告》;
    3、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计,公司2001年度实现净利润45,485,101.32元,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5, 776,500.62元和5%的法定公益金元3,168,674.82后, 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6,539,925.88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12,848,734.11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9,388,659.99元。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1年末股本总数115,000,000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元(含税,扣税后实际每10股派1.6元),合计分配现金 23,000,000元,未分配利润余额26,388,659.99元结转至下年,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本分配预案须经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2年利润分配政策。
    同意2002年度公司分配利润的次数为一次,中期不分配,年末进行分配,额度 为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50%;股利分配采取派发现金或派现与送红股相结合的 方式,现金股息占股利分配的比例不低于50%。具体实施时,董事会需以利润分配 预案的形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届时,公司董事会可视公司的发展和盈 利情况对具体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适当调整。
    5、 审议并通过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6、 审议并通过续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决议。
    同意继续聘任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监事会认为: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 内的经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能认真履行 职责,无违反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