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的控股股东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公司股份124,177,4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89%,于2007年5月24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增加两项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两项临时提案如下:
    1、《关于企业名称变更的议案》。(详见附件)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详见附件)
    上述两项议案将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另外,由于公司控股股东提出在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审议两项临时提案,所以《广州友谊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07—006)中的《股东大会适用的授权委托表格(授权表决委托书)》需增加上述两项委托表决的议案,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附件一:《关于企业名称变更的议案》
    附件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附件二:《股东大会适用的授权委托表格(授权表决委托书)》(变更)
    广州友谊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5月25日
    附件一:
    广州友谊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4次临时会议关于企业名称变更的议案
    公司拟将企业名称由原来的“广州友谊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理由如下:
    为有利于实施企业新的五年(2007-2011)发展战略规划提出的“零售为本,高端为主,品牌延伸,科学发展”的战略目标,公司一方面做优、做强高端百货主业,立足广州、拓展华南、面向全国,积极稳健地扩展高端百货连锁规模;另一方面在实施“司店分离”改革后,进一步探索“司态分离”的多元化发展模式,拓展具有市场前景的其它新业态。但是,公司名称“广州友谊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商店”二字具有行业的局限性,不利于企业向多元化、多业态的发展。
    公司的企业名称变更为“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仅仅是企业名称上的变更,企业的注册资本、资产状况、组织架构、经营运作均无变动。
    经向市工商局、深交所、市国土房管局等部门咨询,我公司名称变更除办理企业名称变更外,还需在市工商局办理集团登记,经该局确认后才能变更为集团企业;由于我公司的名称变更不影响公司在深交所挂牌的原企业简称“广州友谊”,故手续相对简单,公司只要提供工商部门登记的确认资料便可办理;另我公司的企业名称变更,原属下的全部资产均没有发生变化,故只需提供原属资产的资料到广州市产权交易中心办理名称变更,无须交付税费。
    本议案将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友谊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5月25日
    附件二:
    广州友谊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3次临时会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现行的《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公司章程》原第四条修订前: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广州友谊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英文名称:GUANGZHOU FRIENDSHIP CO., LTD
    修订后: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英文名称:GUANGZHOU FRIENDSHIPGROUP CO.,LTD
    本议案将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友谊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5月25日
    附件三:
    股东大会适用的授权委托表格(授权表决委托书)本人/本公司:持有广州友谊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作为公司股东,现委任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州友谊商店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就股东大会通知所列决议案投票,如无作出指示,则由本人/本公司的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普通决议案 赞成(√) 反对(√)
    1、审议及批准《200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审议及批准《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及批准《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及批准《2006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
    5、审议及批准《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及批准《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及其薪酬的议案》
    7、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2007-2011)五年发展战略规划〉的议案》
    8、审议及批准《关于提高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9、审议及批准《关于企业名称变更的议案》
    特别决议案
    10、审议及批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签署(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委托机构证券账户卡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7年 月 日
    委托人/委托机构联系电话:附注:
    1、请填上以您名义登记与本授权委托书有关的股份数目。
    2、本授权表决委托书的每项更改,需由委托人签字确认。
    3、本授权表决委托书须由公司股东或公司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股东为一公司或机构,则授权表决委托书必须加盖公章或机构印章,或由其董事或正式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须进行公证。
    4、本授权表决委托书连同签署人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最迟须于股东大会召开前24小时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方为有效。
    5、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时应出示已填妥及签署的本授权表决委托书、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通知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文件。
    6、本授权委托书以一式两份填写。其中一份应依据附注4的指示予以送达,另一份则应依据附注5的指示于股东大会出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