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友谊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3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07年3月26日上午9:30在公司综合楼九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均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房向前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内容:
    1、《200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包括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14118.39万元。本年度拟实施的年度分配方案为: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含子公司计提部分,下同),金额为1425.68万元,2006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692.71万元。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承诺,现提议按2006年度实现可分配利润不少于50%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派现金2.70元(含税),共6461.25万元,本年度尚余未分配利润6231.46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4956.04万元,减去已分配2005年度股利4068.19万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7119.31万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2、《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及其薪酬的议案》。
    上述议案将提交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2006年度激励基金提取比例的议案》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本年度实现利润总额21514.04万元,期末平均净资产总额80065.65万元,净资产利润率为26.87%。
    根据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办法》“若净资产利润率达到8%,按照不超过当年利润总额的7%提取激励金进行奖励”的规定,本年度公司实现的经营业绩目标———净资产利润率已达26.87%,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按本年度实现利润总额不超过5%作为激励金,对公司董事、监事、高中层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实施奖励。
    上述议案的表决情况均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友谊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