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友谊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01年8月3日下午,在广州友谊商店股份 公司召开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王秀云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和中报摘要》;
    二、监事会对公司2001年上半年的生产经营情况和管理决策履行了监督检查的 职责,形成如下独立意见:
    1、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 董 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在管理、决策 方面遵守了《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规定。
    2、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均无违反法律、 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3、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结构和财务状况及有关业务进行了认真、 细致的检 查,认为上半年公司的中期财务报告如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 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广州友谊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