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自2005年12月12日本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等媒体披露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之后,公司董事会受非流通股股东的委托,通过设立热线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和网上投资者交流平台;召开媒体见面会和投资者沟通会;走访投资者等多种渠道广泛地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因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最终确定尚需履行有关报批程序,故公司未能按原定计划披露方案的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第十条的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延期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股票继续停牌。
    特此公告。
    
广州友谊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