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5 年6 月28 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369 号友谊商业大厦15 楼多功能会议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房向前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23 人、代表股份156,958,0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65.59%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社会公众股股东(代理人)22 人、代表股份6,212,690 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7.02%。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普通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56,958,0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6,212,690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2.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56,958,0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6,212,690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3.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56,958,0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6,212,690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4.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56,958,0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6,212,690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 股。
    5.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56,958,0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6,212,690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 股。
    6. 审议通过了《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含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提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房向前先生、王银喜女士、黎满传先生、王龙飞先生、邓美薇女士、陈润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冯向前先生、沙振权先生和董小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
    房向前先生获156973995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10%;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6228590 票,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256%;
    王银喜女士获156962095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3%;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6216690 票,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64%;
    黎满传先生获156962095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3%;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6216690 票,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64%;
    王龙飞先生获156938095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7%;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6192690 票,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99.678%;
    邓美薇女士获156962095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3%;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6216690 票,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64%;
    陈润辉先生获156950195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5%;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6204790 票,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99.873%;冯向前先生获156958095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6212690 票,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沙振权先生获156958095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6212690 票,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董小麟先生获156958095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6212690 票,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7. 审议通过了《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提案》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李小沂女士、任广民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李小沂女士获156968995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7%;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6223590 票,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175%;
    任广民女士获156946195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2%;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6200790 票,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99.808%。
    8.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56,958,0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6,212,690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 股。
    (二)特别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相关附件的议案》(修订内容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56,958,0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6,212,690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 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合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苏斌先生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0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与相关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广州友谊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 五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