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州友谊商店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04年5月12日召开的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3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39,305,40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1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0.88元现金)。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公司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为2004年6月3日,除息日为2004年6月4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04年6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1、本次社会公众股股息于2004年6月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2、国家股、高管股股息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五、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广州友谊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广州环市东路369号
    咨询电话:020-83483216、83577980
    
广州友谊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四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