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州友谊商店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03年4月22日召开的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2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39,305,40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1元(含税)。
    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社会公众股中的个人股东、内部职工股股东和投资基金由本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股利为每10股0.8元。社会公众股中的法人股股东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发放现金股利每10股1元。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公司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为2003年5月22日,除息日为2003年5月23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03年5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1、本次社会公众股和内部职工股股利于2003年5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2、国家股、高管股股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五、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广州环市东路369号
    咨询电话:020-83576628-3518、020-83577980
    六、备查文件
    1、广州友谊商店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广州友谊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五月十五日